前两天与阿辉去公司图书馆,扫视技术书籍后,被这书吸引了——这书名我之前看见过,但未有拜读。拿了书,当时就大约1个小时时间看了2章。之后这几天的下班后,都往这书上转。
JQuery,我在一年前培训的时候,在最后一个项目中自学自用。虽然当时研究时间不长,但上手还算快。也忘了当初为什么自学它,貌似看中它的速度快和核心脚本库小,再者的兼容性出来也非常好,容易上手。当时使用也就只能使用简单的事件触发。当时,另一个组使用EXT 的JS库,这或许也促使我是使用JS库的理由。而EXT,当时也是在不敢恭维,太好时间,而且当时JS水平有限。此书在我当时自学时就关注了,但苦于没有来得及购买。毕竟口袋不阔,三思而行。
现在阅读此书,对以前学习的内容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。当然,这样与工作期间自己花了些时间自学JavaScript有关。越了解它,就感觉越喜欢它。
原来JQuery的“选择器”,可与CSS选择器类比的,或者说其灵感得益于CSS选择器的设计。另一个概念是它的“链式”结构。它除了事件的处理外,还能够扩展插件,可设计出动画效果。
JQuery对象,与DOM对象的比较。——前者是后者的封装。同时,Jquery对象不能够使用DOM的属性和方法,反之也亦然。但是两者对象直接可以相互转化,进而能够使用相应对象的属性和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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