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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Ming on 21 6 月, 2011 | No Comments
Posted in Job Diary
今天眼镜框坏了,健正好给我打电话。主题是“竞业禁止”。
他说,如果签这种协议,在这边少说也要索取年工资的1/2,最多的或一般能够补偿到年工资的2/3。如果服务了3年,拿年工资的2/3的保密金是不成问题。而这期限,最长是2年。知道了这些,才不会陷入被动局面。
如若就协议问题没达成一致,即便是打官司也不用怕,只要遵循符合法律的这些事项。
由于我当时急着换镜框,后来交谈也匆忙结束了。感谢健,特意就此问题给我打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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