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几天的工作中见闻让我对“地主与农民”有了一番感触。感觉企业内部实质上可以比喻为“地主与农民”的关系。虽然这样的比喻或许有点过火,但能够形象反映出来。
地主原本是亲自管理农民的,但是由于发展太大了无法一人之力管理全部的农民。因此给予小部分农民一些好处,以管理更多的农民。这正是为了让管理农民的农民能够更加为自己使唤,地主给予他们更大的好处,并且让他们内部形成阶段关系,产生内部矛盾。作为农民的管理者,他们自认为是高人一等,然而在地主而言两者却是无任何本质上的差异。
感触来源于员工手册中的一条:员工只能够拿自己的饭卡打卡,饭堂工作人员有权阻止员工使用他人的饭卡打卡。
另外公司员工可以比市面价更优惠的价格购买公司的商业楼,前提是需要签约为公司服务12年。
当然,也不要把老板想像的那么坏。某个意义来说,老板确实使员工得以生存,或者更好的生存。只是公司的服务也不是免费的,毕竟公司不是慈善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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