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上午就有其他科室的同事说,中午再饭堂的打卡消费记录在上班时间的会被计入早退,按照公司规定下调绩效的0.5%处罚。中午,有同事说着不过是小道消息。然而下午就受到了公司关于上班早退的处罚了。

    下调绩效的0.5%,按照我目前的绩效来看,大约10多元,也不算多。虽然部门总经理那边也说,有合理原因的本次可以不追究,但我不抱什么希望。

    我们明知道当时不是吃饭时间,但依然去吃饭,那确实有违反公司规定。再者,“吃得咸鱼,抵得渴”,自己做的事情也应该自己承担。再说,公司的明文规定,那就是再多的理由也绝大部分会是借口。——做人应该“没有任何借口”!

    另一方面,我在学校也是一向很遵守校规,然在这关系金钱的工作上违背规定也是有自己的想法。对于用脑的人而言(其实体力活的也是),中午时间的休息非常有必要。上午3.5个小时的集中精力工作,中午时分精力已经到了低谷状态了,如果没有把握好休息会直接影响到下午4.5小时的工作。换句话说,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。

    粗略计算:中午吃饭时间太短,确切地说是中午吃饭和休息的时间太短——12点到13点。这段时间,饭堂来回会占据2-3分钟,吃饭排队会占据约2-15分钟,吃饭占据15分钟,吃饱后喝水、走一走坐一坐、与同事稍微交流等待休息不至于趁着肚子约在据约5分钟,剩下的可休息时间35-20分钟。这还是理想状态下的计算方式。当然,专家也说推荐午休时间为15-30分钟,然而那是躺着睡,是饭后约30分钟睡,这效果完全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