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终于狠下心去凉茶店买凉茶喝了,去到后叫了杯二十四味,给了老板20元,结果他找回我6元。我忙说道:“我刚才给了20元啊!”他却解释说,刚才我给的是10元,我必然心中不快,他于是从钱柜了拿了10元给我看,那张10元折了4折,其实一眼看就知道不是从钱包里面拿出来的——钱包里拿出来的是折半的。即然人家有意隐瞒,我又何况争执?无效,走人。但是心头的气很想发泄出来……

    回到住处后,我打电话告诉家人,他们安慰道:破财消灾。……

    人啊!在倒霉的时候,一些不起眼的缺点都会被放大了好几倍,从而成为灾难。(幸运的时候怎样,那就不多说了。)

    教训:以后在钱财方面应该更加谨慎些!